涉外刑事研究 · 家属应对

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涉案人与家属应对手册

德载律所·刑事业务部最后核校:2026-07
要 点 摘 要
  • 诈骗对象是中国境内被害人的,中国即有管辖权——依《刑法》第六条(属地)、第八条(保护管辖),跨境电诈"虽远必诉",人在境外不等于中国管不了。
  • 2024年7月两高一部《关于办理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共三部分十六条)明确四个惩治重点,同时强调宽严相济、根据地位作用区分责任
  • 涉案人身份光谱复杂:既有组织者、骨干,也有被拐骗、被强迫从事诈骗的人。是否受胁迫、是主犯还是从犯,直接影响责任认定——这正是辩护要厘清的核心事实。
  • 出境务工被骗入园区的,回国还可能牵连偷越国(边)境罪;同时,追赃退赔、退出违法所得是量刑时依法从宽考量的重要情节。
  • 家属最该做的是:确认关押地、依法委托中国执业律师、如实配合——而不是轻信"花钱找关系放人"。本所不承诺任何案件结果。

本文面向"人在境外被卷入电诈、家属在国内求助"的现实困境,只做程序与政策科普,不承诺任何结果、不暗示任何关系。相关规则与专项行动持续更新,具体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

一、"人在境外,中国还能管吗?"——能,虽远必诉

这是家属的第一个疑问,也是最需要先讲清的。中国刑法的管辖并不止于国境线之内:

管辖依据含义对跨境电诈的意义
《刑法》第六条(属地管辖)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国领域内的,即属在中国领域内犯罪诈骗结果(被害人受损)在中国境内,中国即有管辖权
《刑法》第八条(保护管辖)外国人在境外对中国国家或公民犯罪、法定最低刑为三年以上的,可适用中国刑法为境外针对中国公民的电诈提供管辖基础

正因如此,最高人民检察院以"缅北诈骗,虽远必诉"概括这一立场。对家属而言,这意味着两点:其一,即便当事人身在境外,中国司法机关依法有权追诉,也有权通过国际执法合作将其带回;其二,与其寄望于"境外抓不到",不如及早面对、依法应对。

二、2024新意见:四个惩治重点+宽严相济

2024年7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共三部分十六条,规定了总体要求、法律适用、程序规定、政策把握、追赃挽损等。其中最受关注的是明确的四个惩治重点

四个惩治重点。①诈骗犯罪集团的组织者、骨干分子;②为诈骗犯罪集团提供庇护的组织;③诈骗犯罪集团实施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绑架等严重侵害人身权利的次生犯罪;④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为诈骗集团输送人员的行为。可以看出,打击的锋芒指向组织者、暴力次生犯罪与人员输送链条。

与"重点打击"并列的,是同样写入意见的政策把握:坚持宽严相济,根据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区分责任,对初犯、从犯、被裹挟者依法体现政策。这句话是家属最想听、也最能缓解焦虑的信息——法律并不把所有从园区回来的人一律等同看待,而是要看其真实的地位与作用。但请注意:这是政策口径,不是对任何个案结果的承诺。

三、涉案人身份分层:被害人,还是共犯?

跨境电诈案里,涉案人的身份是一条光谱,法律责任随之分层。厘清当事人处在光谱的哪一段,是整个辩护的起点:

身份类型核心辩点
被拐骗、被强迫从事诈骗者是否受胁迫、人身自由是否被控制;受胁迫程度影响罪责乃至是否构成犯罪
一般参与者(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依法可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组织者、骨干分子(主犯)属四个惩治重点之一,依法从严
被害人被拐卖、非法拘禁、伤害的,本身是被侵害对象

现实中同一个人可能兼具多重身份——先是被骗被困的受害者,后又在胁迫下参与了部分诈骗环节。正因如此,"受胁迫的证据""到园区的经过""参与的具体环节与时长""有无分赃"等事实的还原至关重要,这些都需要通过依法委托的律师会见、阅卷后专业梳理,而不是由家属在外围猜测或代为"解释"。

四、偷越国边境罪:容易被忽略的连带罪名

很多人是"出境务工被骗入园区",回国后才发现,除了可能涉及诈骗相关罪名,出入境环节本身也可能牵出罪名。如果当事人是通过非法方式偷越国(边)境出入境的,可能涉及偷越国(边)境罪;而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为诈骗集团输送人员的,正是前述四个惩治重点之一,处罚更重。家属了解这一连带风险,有助于全面评估当事人的处境,而不是只盯着"诈骗"一个罪名。

五、遣返回国之后:走什么程序

近年来,通过国际执法合作,大量境外涉诈人员被移交、遣返回国。据公开数据,公安机关累计抓获五万五千余名中国籍涉诈犯罪嫌疑人;2023年以来中缅联合行动累计五万余名中国籍涉诈嫌疑人被移交中方;2024年检察机关起诉电信网络诈骗七点八万人(同比上升53.9%),其中已批捕缅北集中遣返涉诈人员四点一万余人、起诉三点四万余人。这些数字既说明打击力度,也说明遣返回国后进入的是正常的国内刑事诉讼程序——由公安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审判,当事人的各项诉讼权利依《刑事诉讼法》适用。

家属此刻能做的四件事。确认信息:通过官方渠道确认当事人被关押地、办案单位与涉嫌罪名。②依法委托:为当事人委托中国执业律师,由律师会见、阅卷、提出意见。③如实配合:协助提供能证明当事人受胁迫、地位作用轻微的客观材料(如出境经过、通讯记录等),由律师依法提交。④守住红线:不串供、不干扰证人、不转移隐匿财物,追赃退赔应通过合法渠道进行。任何"花钱找关系放人""有关系摆平"的说法都不可信,且本身涉嫌违法。

六、追赃退赔与量刑政策

2024意见将追赃挽损作为专门内容,实践中退出违法所得、积极退赃退赔是量刑时依法从宽考量的重要情节,也直接关系被害人损失的挽回。这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衔接:如实供述、认罪认罚、退赃退赔的当事人,依法可在量刑上得到从宽考量。需要再次强调:从宽是依法定条件的可能结果,不是可以事先承诺的结果,具体幅度由司法机关依个案裁量。认罪认罚的一般规则,可参见本站认罪认罚从宽全解

官方还持续发布指导性内容作为办案示范:最高人民检察院2024年7月发布《依法惩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典型案例》,人民法院也发布过电信网络诈骗、侵财犯罪典型案例。这些是了解司法导向的官方素材。

案例引自官方公开发布

延伸阅读

依据与来源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条(属地管辖)、第八条(保护管辖)—— 支撑第一节“人在境外,中国还能管吗?”。
  2. 两高一部《关于办理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24-07-26发布,三部分十六条,四个惩治重点、政策把握、追赃挽损,官方发布)—— 支撑第二节2024新意见、第三节涉案人身份分层与第六节追赃退赔与量刑政策。
  3. 最高人民检察院“缅北诈骗,虽远必诉”表述(2023-12)—— 支撑第一节对管辖立场的官方表述引用。
  4. 《依法惩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检察院,2024-07-26发布,官方公开发布)—— 支撑第三节涉案人身份分层的案例依据。
  5. 遣返与办案数据(公安累计抓获5.5万余名、中缅联合累计移交5万余名、2024年起诉电诈7.8万人同比升53.9%、缅北遣返批捕4.1万余人起诉3.4万余人),引自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国日报等官方及官方媒体披露 —— 支撑第五节遣返回国之后与全文规模判断。

效力提示:案例要旨依官方表述转述,不渲染案情细节。相关专项行动与规则持续更新,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

本文系一般性法律研究,不构成对具体个案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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