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到函不等于必须按函赔。第一步永远是核查对方的权利链条——授权链断裂、权属瑕疵是版权索赔中的常见软肋:2025年10月,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视觉中国方面因擅自销售摄影师作品,赔偿1.5万元并公开致歉,而此前视觉中国曾向这位摄影师索赔8万元(据澎湃新闻、新华社经济参考报报道)。
- "仅凭水印"告不倒你——这是最高法指导性案例定下的规则。指导案例224号(2023年12月发布)明确:在著作权权属有争议的情况下,不能仅凭水印或权利声明认定权属,主张著作权一方应进一步举证,否则承担不利后果。该案图片公司一审二审胜诉(判赔8000元),最高人民法院提审后改判驳回其全部诉请。你提出有实质依据的权属异议,举证责任就回到发函方身上(详见第二节)。反过来对自己也成立:给自家素材加水印不等于有权属证据,底稿与授权合同才是。
- 司法判赔行情远低于函件开价。字体侵权单字判赔多在500元至7000元区间(广州知识产权法院(2017)粤73民终629号等生效判决,据兰台律师事务所对公开判例的梳理)。开价与判价之间的差距,就是你的谈判空间。
- 最不该做的三件事:置之不理(2026年5月1日起,收函后放任继续使用可能被认定"故意",触发1至5倍惩罚性赔偿)、慌乱之下按对方开价私下转账、不留证据直接删图毁灭对自己有利的记录。
- 和解还是应诉是一道算术题:比较司法判赔区间、应诉成本、整改成本与经营影响后再拍板,多数小额索赔以合理对价和解并同步整改是最优解。
- 治本靠素材合规体系:正版采购留凭证、免费商用白名单、素材使用台账、外包合同责任条款——一次搭建,长期免疫。
一、为什么是你:索赔函背后的商业模式
公众号配图、官网Banner、产品包装上的一款字体——某天突然收到律师函或平台转达的通知,声称你侵犯著作权,索赔几千到几十万元不等。很多企业主的第一反应是"被讹了",第二反应是恐慌。其实先要理解一件事:批量发函是图片库与字库厂商的正常商业模式的一部分。
图片库、字库公司的收入来自授权费。它们使用图像识别爬虫全网扫描,自动比对哪些网站、公众号、店铺使用了其声称拥有权利的图片或字体,然后批量发函——发函成本极低,函中开价通常按"索赔预期"而非"司法判赔预期"设定,同时附带"购买套餐可和解"的商业方案。发函维权本身是合法的权利行使方式,中小商家半年内收到多家机构函件的情况并不罕见(据"人人都是产品经理"平台对图片字体侵权处理的行业分析)。
但"模式正常"不等于"每张函都有充分权利基础"。最有代表性的反例就是视觉中国事件线:2023年8月,摄影师戴建峰公开表示,视觉中国方面就173张照片向他索赔8万余元——而那些照片正是他自己拍摄的作品;2025年10月31日,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视觉中国及其关联公司侵犯该摄影师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署名权,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1.5万元并连续48小时公开致歉,法院认定涉案照片系第三方冒用上传,视觉中国未尽审核义务、其索赔行为"明显不当"(据澎湃新闻、新华社经济参考报报道);判决后视觉中国已公开致歉,据证券时报报道,其间公司单日市值蒸发近6亿元。
德载中怡研究组认为,这个事件线给所有收函企业的启示只有一句话:连行业头部机构的函都可能建立在断裂的权利链上,你收到的任何一张函,都值得先做一次权利核查再谈钱。
二、第一步:核查对方的权利链条
要求对方举证不是"跟发函方讲道理",而是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撑腰的正当要求。指导案例224号(某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诉河南某庐蜂业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2023年12月15日讨论通过,作为第39批指导性案例发布)的裁判要点是:"在著作权权属有争议的情况下,不能仅凭水印或权利声明认定作品著作权权属,主张著作权的当事人应进一步举证证明,否则应当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该案中,图片公司拿着图片上"getty Images®"的水印、境外 G* 公司出具的授权确认书和网站权利声明起诉一家蜂业公司使用了 4 张图片,一审、二审都判被告赔偿 8000 元;被告在申请再审时指出:水印后紧跟的"®"是商标注册标记而非表明创作者身份的作者署名,图片上另有摄影师署名和其他品牌名称,并且被告直接发电子邮件向境外图库核实,得到的回复是图片系摄影师投稿、摄影师保留著作权。最高人民法院提审后撤销一、二审判决,驳回图片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理由是:授权确认书只能证明"谁授权给了谁",并非"授权方自己享有著作权"的证据;权利声明属于单方陈述,缺乏其他证据印证时不能确定权属。指导性案例是各级法院审理类似案件时应当参照的,这是你在第一封回函里要求对方补充权属证据时最直接、最硬的依据。
而且这条规则是变化过的,变化的方向对收函一方有利。早年裁判曾采水印推定思路:最高人民法院(2014)民提字第57号(华盖创意(北京)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与哈尔滨正林软件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提审案,入选2014年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曾认为,专业图片公司在官网登载并销售图片是"公之于众"的一种形式,网站上的权利声明与图片水印在无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可以作为著作权权属的初步证据——这正是此后图片库公司批量发函所倚仗的裁判逻辑。2023年的指导案例224号把"初步证据"的边界划清了:一旦权属出现争议,仅凭水印或权利声明就不够用了,主张权利一方须结合创作底稿、原始拍摄文件、与摄影师的供稿协议、发表记录、逐级授权合同等证据综合证明。两条规则并不互相推翻——水印只在无人提出实质质疑时才顶得住;但224号是指导性案例,效力层级高于典型案例,是今天真正管用的那把尺。落到实务上,它是两个方向的提醒:
- 对收到索赔函的一方:抗辩空间比几年前明显变大。你不需要证明"图片不是他的",只需要提出有实质依据的权属异议——水印是带"®"的商标标识而非作者署名、图片上另有摄影师或其他品牌署名、发函方只有一纸授权确认书而拿不出上游权属证据——举证责任就压回发函方。对方补不出完整权利链,就要承担不利后果:224号案的结局就是从"赔8000元"变成"全案败诉"。这也意味着"请先出示完整权属与授权链证明"不是拖延战术,而是有据可依的程序性要求。
- 对用图方与自己创作素材的一方:留证责任同时加重了。同一条规则反过来对你也成立——给自己的照片、设计稿加水印并不等于握有权属证据。将来你要维权或要反驳别人的索赔,靠的是原始文件与底稿(RAW/工程文件)、创作过程留痕、首次发表记录,以及与摄影师、设计师、外包公司签订的权属条款清楚的供稿或委托合同。这些证据必须在用图之前就留下,纠纷发生之后再补往往已经来不及——这也是本文第七节"素材使用台账"要解决的问题。
清楚了规则站在哪一边,再来看第一封回函怎么写:不是认错也不是吵架,而是要求对方出示完整权利证明。逐项核对:
- 权属证明是否扎实。著作权登记证书只是初步证据,不是铁证——登记机关不做实质审查;图片上的水印、网站上的权利声明同样不是(指导案例224号)。对图片,可要求提供原始拍摄文件(RAW/底片)、与摄影师的供稿协议、首次发表记录;视觉中国案证明了"库里有"不等于"有权卖"。特别留意水印本身的形态:水印文字后紧跟"®"的是商标标识,不是表明创作者身份的作者署名;图片上另有摄影师署名或其他品牌名称的,更说明权属需要另行证明。
- 授权范围是否覆盖。对方从作者处取得的授权是否包含"再许可"和"以自己名义维权"?授权期限是否覆盖你被指控的使用期间?逐份合同看,过期授权照样发函的情况实务中并不少见。
- 发函主体是否适格。只有著作权人和独占被许可人可以单独起诉;普通被许可人未经特别授权无权索赔。函件落款的"某某代理公司",未必是有权主张的主体。
- 指控对象是否受保护。字体索赔尤其要辨析:字库软件整体与字库中的单字,法律保护路径不同。经典判例是方正诉宝洁"飘柔"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1)一中民终字第5969号二审判决认定,宝洁经合法渠道取得方正字库后在产品包装上使用"飘柔"二字,属于获得默示许可,不构成侵权。如果你或你的供应商购买过正版字库,这个判例的逻辑可能直接帮到你。
对方拒绝提供完整权利证明的,谈判不必推进——将来到了法院,这些也是它必须完成的举证。
三、第二步:核对自己的使用事实
权利链核查的同时,回头盘点自己这一侧:
- 图从哪来、谁放上去的:员工从搜索引擎"随手保存"?外包设计公司交付的?自媒体代运营发的?来源决定责任分配。
- 有没有自己的授权凭证:企业曾购买过图库套餐、正版字库的,把订单、发票、授权书翻出来——很多"侵权"其实是授权范围争议甚至重复收费。
- 使用场景与规模:公众号单篇配图、官网装饰性使用,与印在百万件产品包装上,判赔逻辑完全不同;持续时间、传播量也直接影响金额。
- 外包合同有没有知识产权条款:设计、代运营合同中约定了"交付物不侵权、侵权由乙方赔偿"的,立即书面通知供应商,保留追偿权利。没有这条的,这次教训写进下一版合同。
四、判赔行情:法院实际怎么判
心里有司法行情,才不会被函件开价吓住。以下只列已生效判决及公开的裁判框架:
| 判赔参照 | 生效判决/依据 | 要点 |
|---|---|---|
| 字体单字判赔区间500–7000元 |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2017)粤73民终629号;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湘01民终11513号;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2020)陕0103知民初23号 | 具体数额综合考量正版许可费、使用性质与规模、侵权方经营体量等因素酌定 |
| 正版字库使用不侵权的边界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1)一中民终字第5969号(方正诉宝洁"飘柔"案) | 合法取得字库后在商品上使用其中单字,属默示许可范围,不构成侵权 |
| 权属瑕疵索赔反被判赔 |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2025年10月31日一审判决(据澎湃新闻、经济参考报公开报道) | 视觉中国方面被判赔偿被冒用作品的摄影师1.5万元并公开致歉;其此前8万元索赔被法院认定"明显不当" |
| 仅凭水印或权利声明不足以认定权属 |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224号(第39批,2023年12月15日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再审(2021)最高法民再355号,一审(2019)津03知民初73号、二审(2020)津民终311号 | 权属有争议时不能仅凭水印或权利声明认定著作权归属,主张方须进一步举证,否则承担不利后果;本案一审二审判赔8000元,再审改判驳回图片公司全部诉请 |
三点解读:第一,函件开价普遍数倍于司法行情,因为发函方预期的是和解折扣后的回收额——这正是你的谈判空间。第二,法院酌定时会核减:装饰性使用、及时下架、无主观恶意、经营规模小,都是往低走的因素。第三,反向警钟:2026年5月1日施行的惩罚性赔偿司法解释明确,经通知警告后仍继续侵权是认定"故意"的重要情节——收函后置之不理、继续使用,可能把一个小额法定赔偿案升级成1至5倍惩罚性赔偿案。收函后的动作本身就有法律后果。
五、应对流程:收函后按这个顺序做
- 第1步:固定证据,暂不表态。保存函件原件、信封/邮件头(核实发函时间与主体);对被指控的使用现状先行截图、必要时做时间戳或公证——先固定,再处理。切忌不留任何记录就直接删除,那会让你在后续谈判和诉讼中说不清使用范围,也无从证明"及时止损"。
- 第2步:下架止损。证据固定完成后,将涉案图片/字体从线上渠道撤下或替换。下架不等于认错,它的意义是切断损失继续扩大的链条,并为"善意、及时纠正"留下记录。
- 第3步:核查对方权利链(本文第二节清单)。
- 第4步:核对自己的使用事实与授权凭证(本文第三节清单)。
- 第5步:评估金额区间。用第四节的司法行情,结合使用数量、场景、期间,估出"如果打官司大概率的判赔区间",作为一切谈判的锚。
- 第6步:选择策略。权利链有硬伤→回函要求补证,不补则明确拒绝;权利扎实、确有使用→以判赔行情为锚谈和解;金额大或对方已起诉→委托律师应诉,把权利链质疑、授权抗辩、合理使用逐层摆到法庭上。
六、和解谈判要点
- 先验权,再谈钱。把"出示完整权属与授权链证明"作为进入价格谈判的前提,这本身就能筛掉一部分证据不足的批量函。
- 以司法行情为锚出价。报出你的依据(生效判决案号、法定赔偿考量因素),表明你了解行情、有应诉准备——批量维权方的时间成本很高,面对懂行的对手通常迅速回到理性价格。
- 谈"打包",不谈"单张"。如果确有多处使用,争取一揽子解决:一次性结清全部既往使用+一定期限的正版授权套餐,单价通常远低于逐张和解。
- 和解协议四个必备条款:①明确涵盖范围(列明全部涉案素材及使用行为,"既往全部使用一并结清");②权利人保证条款(对方保证其有权就涉案作品和解,否则退还并赔偿);③不再追究条款;④保密条款。没有涵盖范围条款的和解,可能只是买了下一张函的入场券。
- 警惕两种话术:"今天不签价格翻倍"的限时施压——司法判赔不会因为你多想三天而翻倍;"顺带签年度套餐否则起诉"的搭售——套餐可以谈,但应基于真实需求比价,而不是在恐慌中签约。
七、治本:搭一套素材合规体系
处理完这一张函,用半天时间把体系搭起来,才能不收下一张:
| 动作 | 要点 |
|---|---|
| 全站素材审计 | 官网、公众号、电商详情页、印刷品全面排查一遍图片与字体来源,来路不明的一律替换——发函方的爬虫比你更了解你的网站 |
| 字体白名单 | 操作系统预装字体按其许可条款使用;思源黑体/思源宋体等开源字体(SIL OFL许可)可免费商用;部分厂商公开宣布免费商用的字体(如阿里巴巴普惠体),使用前以其官方授权页面当前条款为准并留存页面存档 |
| 图片正版化 | 三条安全来源:自拍自绘(留底稿)、明确CC0/公有领域素材、正版图库采购(授权书注明使用范围、期限、媒介,发票凭证归档) |
| 使用台账 | 每一处商用素材记录:来源、授权凭证编号、使用位置、上线时间——收函时五分钟就能自证清白或锁定风险点 |
| 制度与合同 | 发布流程加一道"素材来源核查"节点;设计、代运营等外包合同写入知识产权保证与赔偿条款;员工手册明确禁止使用无授权素材 |
德载中怡研究组认为,图片字体索赔的本质是一场"信息差生意":发函方赚的是企业不了解权利核查方法和司法行情的钱。把本文的核查清单和行情数据用起来,这个信息差就抹平了大半;剩下的部分——个案的证据判断、谈判火候、诉讼决策——才是需要律师介入的地方。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年修正)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法定赔偿500元至500万元及酌定因素)—— 支撑第四节"判赔行情:法院实际怎么判"的赔偿区间与酌定因素。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法释〔2026〕7号,2026年5月1日施行)—— 支撑第四节判赔行情中惩罚性赔偿的适用前提。发布页:https://www.court.gov.cn/fabu/xiangqing/497911.html
-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224号·某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诉河南某庐蜂业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2023年12月15日讨论通过,作为第39批指导性案例发布(法〔2023〕230号);案号:一审(2019)津03知民初73号、二审(2020)津民终311号、再审(2021)最高法民再355号 —— 水印与权利声明的权属证明力,支撑本文第二节核查对方的权利链条。裁判要点原文:"在著作权权属有争议的情况下,不能仅凭水印或权利声明认定作品著作权权属,主张著作权的当事人应进一步举证证明,否则应当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全文:http://gongbao.court.gov.cn/Details/dcab75918c74b0e024169d501fd2b5.html;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发布消息:https://ipc.court.gov.cn/zh-cn/news/view-2682.html;本站全文转载:/ip/anli/qw-11.html
- 最高人民法院(2014)民提字第57号·华盖创意(北京)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与哈尔滨正林软件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提审案,列入2014年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2015年4月印发)—— 规则沿革,支撑本文第二节所述早年水印推定思路;该案认为网站权利声明与图片水印在无相反证据时可作为权属初步证据,就权属有争议情形下的举证责任,现应以指导案例224号为准。通知原文:https://www.court.gov.cn/fabu/xiangqing/14198.html
- 字体单字判赔区间500–7000元:兰台律师事务所对公开生效判例的梳理(样本含广州知识产权法院(2017)粤73民终629号、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湘01民终11513号、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2020)陕0103知民初23号)—— 支撑第四节判赔行情中字体类案件的单价区间。https://www.lantai.cn/news_view.aspx?nid=2&typeid=5&id=564
- 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相关视点 —— 字体侵权判赔的另一公开梳理,与前条互为印证,支撑第四节判赔行情。https://www.guantao.com/page4042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1)一中民终字第5969号民事判决书(方正诉宝洁"飘柔"字体案,默示许可)—— 支撑第三节核对自己的使用事实中字体默示许可的抗辩空间。判决书全文转载:https://www.tisi.org/312/
- 摄影师诉视觉中国案: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2025年10月31日一审判决(判赔1.5万元并公开致歉)—— 支撑第一节索赔函背后的商业模式。澎湃新闻报道:https://m.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32013762;新华社经济参考报报道:https://www.jjckb.cn/20251124/1ee49417988e4effb7190a01dc001f94/c.html
- 2023年索赔8万元事件及合规评述 —— 支撑第一节商业模式与第六节和解谈判要点的行情背景。https://finance.sina.com.cn/roll/2025-12-17/doc-inhcazqf8981632.shtml
- 一审败诉后的市值影响(证券时报)—— 支撑第一节对批量索赔模式商业后果的说明。https://www.stcn.com/article/detail/948831.html
- 图片字体批量发函行业现状:人人都是产品经理《图片字体侵权解决方案》—— 支撑第一节"为什么是你:索赔函背后的商业模式"。https://www.woshipm.com/pd/5477688.html
本文系一般性法律研究,不构成对具体个案的法律意见。判赔数据均引自已生效判决或公开报道,个案结果取决于具体证据,请以专业评估为准。